為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過程管理,推進考試管理工作的科學化、規范化、制度化,促進學校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,推動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,根據教育部《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》、《當前關于加強中小學校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意見》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,制定本規定。
一、目標與原則
基礎目標是:
充分發揮考試的診斷發現、改進矯正、激勵導向功能,引領學校、教師、家庭、社會樹立正確的考試觀、質量觀、人才觀,關注學生學習興趣、態度、方法與習慣培養,使學生獲得積極的生命體驗,促進學生“勤奮學習、快樂成長、全面發展”。
基本原則:
1.基礎性原則。根據教育內容和目標,遵循學科特點與學生心理發展規律,科學考察學生的學習素養、基礎知識、基本技能和綜合能力等,準確反映教與學的過程和現狀,為改進教育教學服務,為教育決策提供依據。
2.發展性原則。中小學考試要樹立為促進學生發展,改進教學服務而測量的觀念,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,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,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,幫助學生認識自我,建立自信,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積極主動地發展。
3.開放性原則。中小學考試要全面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??荚囆问揭鄻踊?,考試內容要多元化,提倡實施開放性考試。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,科學揭示學生在知識與技能、過程與方法、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學習與發展水平,充分反映學生的實踐活動和研究性學習成果。
二、考試類別、內容與形式
考試類別:
1.學科單元測驗。由任課教師或教研組進行命題(也可采用學生自主命題)并組織實施。每個學科每個單元可進行一次測驗。
2.模塊考試(學分認定考試)。在每個模塊學習結束后進行的考試稱為模塊考試,同時也是學分認定考試,由學校自行組織,試題由學校命制。對不及格的學生,每次考試后要在適當時間安排補考。
3.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。由省教育廳組織,省教研室命題。
4.高考模擬考試。
考試(考查)科目:
考試科目為語文、數學、外語(含聽力測試)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思想政治、歷史、地理、信息技術、通用技術??疾榭颇繛橐魳?、美術、體育與健康、綜合實踐活動、學校課程。
考試(考查)形式:
鼓勵采用開卷考試、實驗操作、聽力測試、辯論、情景測驗、成果展示、小論文以及面試答辯等多種考試、考查方式。重視過程診斷反饋與期末考試相結合;規定內容與自選內容相結合;書面測試與口頭測試、動手測試相結合;學科測試與特長測試相結合;免考與重考相結合。
三、考試命題
考試命題要嚴格依據國家學科課程標準,在考查學生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,注意考查學生靈活運用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能力,準確反映學生的學習程度。試題命制要結構合理、題型靈活、難易適中、分量適宜,杜絕偏題、怪題。
各年級備課組要加強考試命題的研究,備課組長要加強對命題的指導、審查、監督和管理,并在考試后及時進行命題質量分析,并根據考試情況及時寫出命題質量分析報告。對于日??荚?,學??刹扇〗萄薪M或備課組集體命題的方式,也可由學生自主命題,充分發揮學生在考試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。
四、考試實施及試卷評閱
除學科單元測驗外,考試試題的印制、保存、傳送要采取保密措施,合理設置考場,根據考試的需要安排監考人員。細化考試環節和流程,嚴肅考試紀律,確??荚嚻椒€有序進行。
各年級應周密安排試卷評閱工作,評閱前要審查試題答案的準確性、合理性,并進行試評,統一標準后再行正式評閱。試卷評閱應堅持認真負責,客觀公正,寬嚴適度,始終如一的原則。
五、考試結果呈現
學科單元測驗實行無分數評價,高中模塊考試(學分認定考試)以學分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、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以等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;高考模擬考試可用分數表達。
六、考試結果運用
考試成績應單獨反饋給學生,并作為考察學生學業成績的重要依據,及時準確的記入學生成長(綜合素質評價)檔案。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排隊并公布名次,不得以學生考試成績作為評價或獎懲學生的主要標準。
學校和教師應對考試結果進行認真分析,了解學生知識掌握和能力發展情況,反思矯正日常教育教學的得失,不斷改進教育教學方法,提高教育教學質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