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制定安全保衛任務的規章制度,開學初寫出工作計劃,安排本中心工作日程,放假前寫出工作總結。
二、負責全校教學區、家屬院、傳達室、門衛、自行車管理等保衛人員的調配、解聘、獎勵及處分。
三、負責治安宣傳,向師生進行普法、安全教育,提高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,預防案件發生。
四、依照法律和學校規章做好各種案件的偵破、審理和善后工作,必要時移送上級公安機關;及時調整學校內部事件的糾紛。
五、經常深入各處室、年級組、倉庫、會計室、家屬院、學生宿舍等處,檢查了解安全工作情況,及時排除不安因素,對重大隱患提出整改意見,對學校安全工作負責。
六、負責安排保衛人員的值班,對夜間、節假日、重大考試等保衛工作應妥善安排,保證無重大責任事故發生。
七、加強校門守衛工作,嚴格盤查外來人員車輛,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學校。對全校進行晝夜巡邏,上課、上操、自習時間嚴禁學生隨意外出和外人來訪,嚴禁校內外設攤點,確保嚴肅安靜的教學秩序。
八、及時處理突發性事件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